读者协会:向图书馆“占座”现象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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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日期
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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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7时许,距离南校区图书馆正式开馆仍有一段时间,已有数名同学有序在门口等待着。期末临近,抢座与占座的现象在尚未使用座位预约系统的南校区图书馆如期上演。

安静舒适、学习氛围浓厚的图书馆成为了同学们期末备考的最佳选择。然而,空闲桌面上各类书本、茶杯、纸巾、笔袋甚至电脑等私人物品,将起早赶来自习的同学“拒之门外”。南校区的李同学向记者抱怨道,最近来图书馆学习太不容易了,早晨好不容易挣扎起来赶到图书馆,等待她的却是茫茫“书海”,只能抱憾离去。

“根据《内蒙古大学图书馆入馆须知》第5、8、12条的规定,隔夜占座的行为是被禁止的,而且要承担不利后果。”图书馆读者协会主席李亚超告诉记者。虽有规定,但图书馆阅览室占座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尽管老师多次规劝,但效果仍旧不尽人意,甚至出现了同学间的剑拔弩张。对于因占座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冲突,多数受访同学表示,希望图书馆有关部门能够介入其中进行调解,以此维护绝大多数学生的利益。

为此,成立已逾一个多月的图书馆读者协会经过讨论研究,决定开展“向图书馆不文明现象说不”的专项治理行动。首先,将做文明读者的倡议书张贴于图书馆各个醒目的位置,在图书馆官方公众号上同时发出倡议,进行为期七天的公告。其次,在一楼大厅设置“失物招领处”,全天专人值班。最后,以教育和警告相结合的方式使占座同学切实认识到自己的不文明行为的后果。

公告期满后,读者协会的小伙伴们每天在闭馆前将同学们“遗失”的物品收集到失物招领处,并详细登记,遗失物品的同学需要登记才能取回自己的物品,值班的读协成员对这些占座的同学进行提醒说明。

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半个多月以来,每天读者协会的志愿者们在同学们离开图书馆后仍然在忙碌着。“我特别不赞同这种隔夜占座的行为,能为同学们服务我很开心。”读者协会读者服务部的徐利杰说道。

“图书馆作为公共资源,每个学生都有使用它的权利,图书馆座位不应该为占座者‘独占’,每一位使用者都应该认识到这一点,不能因一己之利给其他同学的学习造成不便,要让图书馆资源回归公共属性。”李亚超告诉记者。

据了解,内蒙古大学图书馆读者协会是在今年世界读书日成立的一个本着“奉献、服务、共管、育人”的理念,旨在代表学生参与图书馆服务、教育、管理的志愿服务类社团。图书馆读者协会正在不断努力,为广大读者的切身利益考虑,努力改善图书馆的学习环境,也希望同学们珍惜利用公共资源,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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